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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获批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近日,北京市学位委员会下发《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京学位〔2018〕7号),批准我校为北京市2018-2020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按照通知规定,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建设周期为3年。在3年内,立项建设高校要完成建设任务,达到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并且有一定数量相应级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评估合格后,可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安排,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获批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我校学科建设工作的一次重大机遇,同时也是完成学校第八次党代会既定目标的阶段性成果。学校将以获批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为契机,以服务北京市“四个中心”建设需求和超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订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条件为目标,科学制订建设方案,充分整合资源、挖掘学科潜力,全力完成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历史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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